【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你打电话问了,你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子已经受理,(只是没有给你书面的)
就等待几天,等他们给你开庭通知。
【3】你要直接去法院起诉被申请人,必须有仲裁庭不受理的证据,
1、 或者仲裁庭有书面不受理的通知。
2、 或者有你给仲裁庭工作人员的录音,
证明他们逾期不受理的证据,
否则法院不会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