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车田正美认可《圣斗士星矢:邪神爱丽丝》这部87年推出的剧场版剧情吗?

2025-02-24 07: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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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田正美是没有权力“认可”这部作品的。车田正美在连载中和完成后的《圣斗士星矢》一切版权都归集英社。集英社随后将动画改编权全部卖给了东映,把周边开发权全部卖给了万代。东映推出何种动画、剧场版等作品是不需要考虑集英社和车田正美的,当然他们主动参考集英社和车田正美意见是另说了,例如东映推出《圣斗士星矢Ω》时候就参考了车田正美的意见。因此,车田正美“认可”与否,《邪神爱丽丝》都是正版的动画作品。
当然,《邪神爱丽丝》对于圣斗士人气提升是有帮助的,车田正美估计是很高兴看到《邪神爱丽丝》推出的。因此可以说,车田正美是“认可”《邪神爱丽丝》的
另外,剧场版、动画也能够和漫画互动。车田正美在冥王篇参照剧场版让撒加等人复活,冥界篇让十二黄金集合分别参照了剧场版《真红少年传说》、《最终圣战的战士们》。
车田正美随后推出了《圣斗士星矢 冥王神话ND》,按理说车田正美是没有权力使用“圣斗士”名字的,但集英社没有追究车田正美责任。

圣斗士动画作品共有 圣斗士TV动画、圣斗士ova动画、圣斗士剧场版(邪神爱丽丝、神与神之战、真红少年传说、最终圣战、天界篇序奏)、圣斗士星矢Ω、圣斗士星矢冥王神话LC、圣域传说(3D动画)。除冥王神话LC外,所有作品版权来自(集英社授权的)东映,车田正美无权否定,车田正美对其他作品都没用公开提出过异议,即使有异议也不能否认其正版地位。冥王神话LC动画是改编自是车田正美“授权”的漫画同人作品。在认可车田正美“授权”的基础上(如前文所言,车田正美是没有资格使用“圣斗士”名字的,也无权继续创作圣斗士相关作品,当然集英社放弃追究)。车田正美有权力否认冥王神话LC漫画,而且车田正美对其剧情不满,车田正美说冥王神话LC是“平行世界”,多次圣斗士系列作品,车田正美都没用将冥王神话LC列入,冥王神话LC漫画遭到车田正美否定,其动画不被车田正美认可可想而知。

回答2:

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4部圣斗士剧场版都是东映动画原创的,剧情一个套路一个模板。车田本人没有参与制作或者设计。他本人是否认可不得而知。
2004年的剧场版圣斗士天界篇序奏,本来车田给予很大希望,希望将自己一直以来的天界篇构想实现,为此还手绘了7页彩页漫画,但是东映动画并没有采用车田的剧情构想,将内容删减大幅度修改,导致车田将其抛弃。
现在不定期连载的冥王神话ND,其实穿插了车田本人的天界篇内容。
另外去年2014年上映的CG电影圣域传说是有车田本人兼修的,虽然造型变化很大,但也的确是他本人的意思。目的是为了让老圣迷有新的感官,也为了吸引新生代的圣迷。
从动画内容来看,银河战争篇、黄道十二宫篇、海皇篇、冥界篇是车田原版漫画内容改编。而北欧篇是东映完全原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