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发生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照工伤待遇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你如果是在工作岗位上摔伤的可以认定工伤,如果是上下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的不是工伤。雇主有没有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你都可以去找劳动仲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然后评残。所有费用由雇主全部承担。工伤保险机构不予支付。
起诉至法院,要求你的雇主承担赔偿责。
您好,可以向公司主张工伤待遇。
如果公了,老板肯定怕,问题不大就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