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生效的工伤认定案件,劳动行政部门发现新的证据可否撤消认定书

2025-04-07 17: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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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发现新的证据,证明不是工伤的,有时间应当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并依法追回已经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虚构事实的,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你好,有新证据证明确实认定错误的,可以自己及时改正,

回答3:

可以的,这是行政机关的全力。同时送达有关当事人、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