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利息约定与利息约定不明该怎么算?

2024-07-27 18: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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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5条规定的是无利息约定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规则。对于没有利息约定的,原则是“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既然没有约定,就是无偿借贷,因而,“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为无息借贷,贷款人主张应当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利息约定不明,其基本规好侍稿则是区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和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借贷界限。

第一,对于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个规定来源于《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二,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谈贺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扩展资料

首先,就本解释的制定原则而言,有条件地承认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的效力,即仅限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且不得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将从金融机构获取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不得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转贷给他人牟取利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是从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维护交易安全角度的做出友孝的规定。本条解释沿袭这一思路。

其次,尽管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资金融通多为获取利益而存在,但并不能排除一些企业之间为图谋发展而互通有无、互相扶携、互利共赢的目的。

再次,与自然人比较,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从事民商事行为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对于市场预期判断能力普遍较高,企业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定者,如果为了取得利息,应在借贷合同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出借人没有追求利息的本意或者借贷双方没有达成支付利息的合意,参照合同法有关自然人之间不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视为允许对方不支付利息,对于出借人要求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答2:

无利息约定与利息约定不明该怎么算?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与出借人多是熟人,因此无利息约定、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时有发生。遇到这两种情况后,利息到底该怎么算呢?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5条规定的是无利息约码谈定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规则。对于没有利息约定的,原则是“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既然没有约定,就是无偿借贷,因而,“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为无息借贷,贷启棚款人主张应当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利息约定不明,其基本规则是迟旁碰区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和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借贷界限。第一,对于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个规定来源于《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第二,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回答3:

回答4:

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兄迹档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自然羡乱人之间州竖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比如:借条上面写“今借到某某人民币现金10000元,支付利息”,但没有写明具体利息标准,就是利息约定不明,这样是不被法院支持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