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月初提出辞职,当月还应给交社保吗

2024-11-17 0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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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当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员工在职一天就应该给员工缴纳当月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

扩展资料:

个人社保的缴纳方法:  

1、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回答2: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当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2.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回答3: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当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回答4: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当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2.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3.个人如何补缴社保:

可以到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

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回答5:

  员工在月初提出辞职,当月还在干活的话,单位还会给交社保。如果只干15-20天,国企会交,私企一般就不给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