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是一个相当不明确的词,它有几种不同而又相关的含义。一种不很恰当的用法是将它指流行音乐以外的音乐,包括所有种类的严肃音乐,不管它是何时创作的以及为什么目的而写的。而此处我们所指的是大约1750年开始至1827年贝多芬逝世为止这一时期的音乐。
第一种解释
指十八世纪下半叶之十九世纪初,形成于维也纳的一种乐派,亦称“维也纳古典乐派”。以海顿(1732-1809)、莫扎特(1756-1791)、贝多芬(1770-1827)为代表。其特点是:理智和情感的高度统一;深刻的思想内容与完美的艺术形式的高度统一。创作技法上,继承欧洲传统的复调与主调音乐的成就,并确立了近代鸣奏曲曲式的结构以及交响曲、协奏曲、各类室内乐的体裁和形式,对西洋音乐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第二种解释
泛指十七、十八、十九世纪的专业音乐创作。一、古典以前时期:①如巴洛克音乐,代表人物有巴哈、韩德尔;②洛可可音乐,代表人物有如库泊兰、拉穆等大师们的典范作品。二、古典以后时期:①浪漫乐派,主要代表人物有舒曼、舒伯特、肖邦;②民族乐派,主要代表人物如格里格、格林卡、柴可夫斯基、斯美塔那、波隆贝斯库、西贝里乌斯、巴托克等大师们的典范作品。③维也纳古典乐派,主要代表人物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等大师们的典范作品在内。
古典主义风格:静穆的伟大,高贵的单纯。 古典主义(CLASICISM)一词源于拉丁文CLASSOCUS,最早出现于文艺复兴时期(1400~1600)。精确地说,古典主义是指古希腊和罗马文学、艺术和建筑学的倾慕和模仿。广义上来说,“古典主义”于“浪漫主义”相对立而存在于整个文化艺术史中,指那些执著于工人审美理想甚于个人化的表现的艺术。
古典主义风格(CLASSICIST STYLE),指具有古典主义特征的合理、单纯、适度、制约、明确、简洁和平衡的艺术作品风格。这是取材历史服装的一种服装风格。是人们怀旧心理的体现与满足,也是anti -fashion 服装潮流的一种表现。
新古典主义艺术风格:起于18世纪的中期,其精神是针对巴洛克与洛可可艺术风格所进行的一种强烈的反叛。它主要是力求恢复古希腊罗马所强烈追求的"庄重与宁静感"之题材与形式,并融入理性主义美学。这种强调自然、淡雅、节制的艺术风格,与古希腊罗马的题材形式结合所发展出来的服饰,也随即在法国大革命之后,跃升为服装款式的代表。
特别是在女装方面。例如,以自然简单的款式,取代华丽而夸张的服装款式;又如,排除受约束、非自然的"裙撑架",等等。因此从1790年到1820年之间,所追寻的淡雅、自然之美,在服装史上被称为"新古典主义风格"
什么是新古典主义风格
欧洲人习惯于把希腊、罗马的文化称之为古典文化,古希腊在建筑艺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比如雅典卫城和帕提农神庙,这在这两个建筑中运用的爱奥尼柱式、多里克柱式、以及科林斯柱式被后人作为古典文化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