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专用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次年的6月底前,由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查明专用发 票未认证抵扣的原因。
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缺联: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专用发票不认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缺联发票“:
有存根联信息(开 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抵扣联信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认证),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缺联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 抵扣原因。
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规定第六条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开具
税务局会对未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调查,查到了小规格未抵扣的发票,会要求写说明未抵扣说明实践中很多企业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有时税务局会对未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调查(开票和受票方都需要提供关于业务开展的详细资料,说明未抵扣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您单位可以接受专用发票,不需退回。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了专票会有以下问题:
后果就是,税务局会对未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调查,查到了小规格未抵扣的发票,会要求你们写说明未抵扣说明实践中很多企业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有时税务局会对未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调查(小规模企业不抵扣)开票和受票方都需要提供关于业务开展的详细资料,说明未抵扣原因因此,还是开具普通发票好,会节省很多麻烦根据国税发[1993]150号文第四条的规定,“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后来国税总局又发了国税发[2006]156号文,文中作废了国税发[1993]150号文,但是国税发[2006]156号文中没有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综合以上可以看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该开具专用发票,但是也可以不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您单位可以接受专用发票,不需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