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建成投产的水电站工程应在进行竣工验收前,核实在工程前期工作中是否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如未编报,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