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办法,第一报警或向有关部门反应,如果你的人身财产受到高利贷的损害,及时报警是最佳选择,也是守护个人财产不受侵害最安全的方法,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咨询律师,或者直接向司法部门请求法律援助,这些都是正当且合理的手段。
第二,不要被高利贷所胁迫,众所周知收放高利贷的人员都是社会闲杂人员,他们可能会采取暴力来胁迫甚至是伤害你的人身安全,遇到这种情况,我不会建议你怂,但也不能过度卑微,一定要审时度势,除了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其他的一概不予接受,很多人就是在被暴力胁迫的情况下,签署了一系列违法的不平等协议,最终导致家破人亡,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审时度势,不能一味的屈服,也不可无底线的顺从,很可能你疏忽大意之下签订的合同,就是别人给你挖的坑,一旦跳下去,势必将万劫不复。
当然,要想规避掉高利贷的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借高利贷,只有远离他们,才能从根源上杜绝高利贷所带来的隐患和风险。可能有的人就会说,那万一生意赔本或者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又该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能通过银行借款,就一定不要找高利贷,因为高利贷的不透明性质以及极高的风险,世人皆知,所以如果必须得借款,最好还是通过正当途径,如银行等金融机构,起码能够确保你的人身安全。
(一)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四)刑法中虽然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刑事纠纷,如故意伤害等出借人要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
高于银行贷款利息4倍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以及4倍以内的利息依法应受到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民间借贷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予以处理。因此,借款人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