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主要的问题都是在拆迁补偿评估或拆迁补偿协议两方面:
对于拆迁补偿评估,一般是拆迁人找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可能存在不透明、不公正,影响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对于补偿协议的签订,有时也可能出现用空白协议、口头承诺等方式让被拆迁人签字,结果不履行造成被拆迁人的利益损失。
实在没办法就给媒体爆光、拿回你应有的实价、
一、拆迁补偿价格和市场实际价格严重脱节
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和市场接轨是房屋拆迁矛盾的核心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拆迁人申请,物价、国土、建设三部门联合下文的方式,代替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单方确定补偿标准。从而导致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价远远低于同地段商品房售价,甚至低于同地段的二手房价,在主观上造成了被拆迁人购房的经济负担。
二是房价涨了拆迁补偿价格不变。近几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在不断攀升,而各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多年停滞不动,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
三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补偿规定,拆迁补偿只补偿被拆迁人的地上建筑物,而其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被拆迁人因土地使用权的丧失而导致的损失,仅以房屋补偿名义是难以完全涵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