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消费者的角度看问题,24元 是三人付出部分;服务生藏起的4元,也三人付出部分中的一部分,就是24元中的一部分。这两个数量是包含关系的,不能相加的。还有,三人收回6元是与上面的钱不相同的。所以,总数就是24+6元=30(元 )。总数没有少。
其实这个算式
服务生的4元已经包含在每个人的8元中,所以不能用24加4。需要加的是真正优惠的6元,也就是24+6=30
问题出在账目来去不对号上。每人10元减去退还的2元,每人花出去8元没有错,3个人一共花出去的钱三八二十四元也没有错,只是花出去的二十四元已经包括服务生拿走的4元钱,若要还原出原来的三十元。必须是花出去的钱+退还给三个人的钱,而不是花出去的钱加服务生拿走的钱,应该是:8x3+2x3=24+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