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从个人角度来讲,与这样的人怎么能维持了6年的婚姻呢,为何不是一开始就离婚呢?分居四年多了,跟离婚又有什么区别呢? 2.从法律角度来讲,您可以向法院要求赔偿。但是您得负责举证,以证明你们分居的事实、抚养孩子的支出等等。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反口,法院也无法认定对方是否对抚养孩子支付了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