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情况下的最高车速。摩托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最高车速规定如下。
1)二轮、边三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为50km/h,公路为60km/h
2)正三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为40km/h,公路为50km/h
3)轻便摩托车为30km/h
如果摩托车遇有低于1)一3)中规定的限速交通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时,须按所示速度行驶。
(2)特殊情况下的最高车速。摩托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最高车速不准超过30km/h
1)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转弯、窄路、窄桥、隧道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风、雪、雨、雾天,能见度在50m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喇叭等发生故障时。
6)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摩托车驾照可以驾驶最高时速是80公里,交通规定是不允许超过80公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