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人员类别的规定吗?

2025-03-02 0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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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者须符合以下

六类人员条件:

1.登记失业人员。指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办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

2.大中专毕业生。指未就业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留学回国及台港澳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指未就业且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5年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

4.建档立卡贫因劳动力。指本市户籍有劳动能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扶贫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5.解聘备案人员。指本市户籍创办创业实体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解聘备案人员

6.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将就业及社保关系转移至申领补贴创业实体的人员。

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