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农村集体土地政策规定分析,如果是宅基地上建住宅,根据“一户一基”的原则,其房屋及所占土地不具备公开市场价值,即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间交易也受一定局限性;如果是其它集体建设用地所建经营、生产性房屋,目前国内一些地方正在进行其房屋及所占土地公开流转性的探索管理,在保证土地集体所有权不改变为前提,容许使用权一定年限流转,但流转限制年限与国有土地使用年限会不一致,相对要低,因此其公开市场价值有特殊性。其次,在价值评估时,宅基地住宅基本上不具有市场价值,可以土地开发成本和建筑物建造成本计算其理论价格;第二种情形三种估价方法(市场、收益、成本)都可运用,有类似房地产转让或具备收益性的按以房屋为主的的市场、收益法评,但要注意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定限制条件的特别修正,如土地使用年限等,采用成本法时,在土地方面应仅考虑拆迁成本和开发成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