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经禁止了行驶电动车,但快递行业之类的还可以走。
拓展资料:
3月29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审议的一则草案内容,则更为严厉。草案明确对非机动车、摩托车等“五类车”,实施“禁运营”、“禁销售”、“禁加油”、“禁通行”和“禁停车”五禁政策;处罚方面,则对非法运营等行为开出了最高1万元的重罚。不过,经常使用非机动车的快递、邮政行业用车暂时不受影响。
参考资料:
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
广州海珠区已经禁止电动车了,2016年03月29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待广州市人大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禁止通行)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下列车辆行驶:
(一)电动自行车;
(二)未在本市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摩托车;
(三)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
(四)本市禁止上道路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
禁止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行驶、停放人力三轮车,市政、环卫等单位因作业需要除外。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通行规定的处罚)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收缴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并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一百元罚款。
依据前款规定扣留的人力三轮车,拼装、改装车,本市不予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无号牌摩托车,予以没收,强制报废。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扣留的电动自行车、外市籍号牌摩托车、本市准予注册登记的二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并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的手续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方予发还;当事人在三十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
参考资料: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 百度百科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从2017年9月起正式实行,电动自行车将实行全市禁行,市民骑单车过人行横道按规定要下车推行,同时单车如果不按规定停放将被清理。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第十三条,禁止电动三轮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从事社区配送服务。
扩展资料: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2016年03月29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待广州市人大通过后实施。
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呈快速增长态势,据管理部门统计,2011-2013年,我市共查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787012辆,其中摩托车451922辆,残疾车9951辆,人力三轮车33966辆,电动车288018辆。
随着保有量的迅速增长,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即车辆的排量、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关键参数超过有关安全技术标准)、非法加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秩序和安全。
虽然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违法的执法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管理依据不明、执法手段缺乏,以及源头管理缺失等客观因素,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违法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并逐渐发展成为集交通、治安、社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问题。
参考资料: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 百度百科
广州已经禁止了行驶电动车,但快递行业之类的还可以走,但不过街上也有很多人偷偷地走,交警也不抓得很严。
广州市响应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抓车,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利益,禁摩托车,电动车是摩托车吗他是环保不污染,国家稳许生产20马40公斤。
2018年电动车新国标只是对电动车的标准做了一些规定,新标准如下:
1、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
2、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KG
3、电动车电机功率400W
4、必须带有脚踏功能
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驾照,牌照登记注册则须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广州市响应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抓车,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利益,禁摩托车,电动车是摩托车吗他是环保不污染,国家稳许生产20马40公斤,到了广州就是非法,管理人手不够就禁止吗?还是抓了可以卖钱💰,违反交通的不抓,不管理,这么多人去抓车,去管理交通那该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