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停车与行车纠纷问题,有从事物业行业或者法律行业的解答一下,高悬赏

2025-04-07 09: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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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有明文规定,住宅小区的底商禁止用作餐饮类经营(北京市的地方性条文,不清楚你所在的城市有没有)如果有,首先物业就已经违反了相关文件,可令其限期整改。现假设没有规定不允许,要考虑两件事,其一,所占的公共用地是小区大门里面还是外面,如果是外面物业公司最多只占小部分责任,其二,你所说的车位在我所接触的小区分别叫“固定停车位”(有固定场所,有地锁)“临时停车位”路边。你指的应该是临时停车位,那么停车物业是否收费了?如果收费了,要问清收取的是“场地租赁费”还是“车辆保管费”如果是前者,国家有明文规定(好像是《物权法》)占用公共用地作为停车位的,应属业主共有,不应该收费。如果是后者,那么物业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物业公司当然要承担责任,但判断起来需要确定的问题很多,比如和第一个问题一样,大车进门后收取的是什么费用,物业公司是否明确了外来车辆或大型车辆的停放地点,在事故易发区是否设立了警示标志,是否明确告知了大车司机停车注意事项等等。

  3. 如果排除报警解决的话,参考第一个问题,明确物业收取的停车费的性质是什么。

  4. 这个确实不好界定,如果车停在那,人在车上,应该是追尾,人不在,双方责任。如果车是坏在那了,在后方立警示标志了,追尾。没有标志,双方责任。

  5. 如发生肢体冲突按相应法律法规解决。车位被占的解决方法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在车位上加装地锁。还有就是我不太清楚你的地库标示是以什么形式出现的,现在很多地库就是在车位上边挂个小牌牌,不注意的或新来的很难发现,更可气的有的地库所有车位上全有牌,只不过上面写的字不一样,地库光线又不好,发生占位在所难免。退一步海阔天空。

  6. 和上面的问题一样,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吧。

  7. 可以确定的是物业公司和违章停车的车主都有责任,但责任的鉴定和划分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果真的出现上述问题,还是让法院裁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