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实施了吗

2025-03-09 0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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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0年1月1日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实施。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范畴。
执行新标准后,那些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人们,首先需要先去考驾照,然后去交管部门进行牌照申请,否则那些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下称《电摩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标准的核心,是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之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个区间的划定,等于是把刀直接架到了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头上。
那要根据你朋友电动车的重量和重量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