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第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处理方法为:罚20以上200以下并扣一分。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拍蠢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并予以处罚,及袭轿陪时退还帆誉机动车
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未携带不等同于无证,但两者同属于违法行为,知识处罚力度不同。
交通违法代码1110,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
100元,扣一分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