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表述,你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并且留下了违法档案。
未满18岁以前,不是就不能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只是在18周岁前初次违反治安行政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可能就是这样。
处罚档案依据《档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要长期保存(60年),并且是不能消除的。
你今后要遵纪守法,不要再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
案底和你成不成年没有关系,但是公安机关有保密的义务。希望你不再打架。现在有些地方在当事人的申请下是可以消除案底的。你可以在网上查查相关规定。
第一,刑事拘留不可能并处罚款,没刑事那么严重,打校长也就是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
第二,这个档案是不可能消除的
第三,治安类案件也就在你们当地容易查到,外地一般不太好查
话说,你们校长也太过分了,连个孩子也要追究责任
取消不到了,虽然您那时候未满18岁,但可以达到少管或劳教,现在最好的办法是您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就是您最省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