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立户、分户、并户移居的,必须提供: 户口簿、房产证、申请人与移居人关系证明、拆建安置证明、民警调查意见。分户属于公安部门行政许可内容,依据行政许可法不得附条件。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应当准许。建议你书面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不予分户的,你可申请行政复议。
分户的第一条件是要持有新户主的房产证,还要有原户主房产证。然后是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再是村委会证明,个人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分户。
村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