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指在给孩子办理美国护照时如果爸爸不能到场,那么在这时妈妈就应该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用英文写的授权书(DS-3053)。授权书的公证尽量要去中国的公证处做。虽然DS-3050可以在大使馆公证,但是旅游签的客人尽量不要去,因为一旦DS-3050去美国领馆办理公证,就会让签证官知道你签证说谎而导致下次续签被拒签。
父母双方必须和护照申请人一同到场,有办事官员见证,在申请表上签字,以同意签发护照,如果爸爸不能到现场,此时需要美宝爸爸提供一份经过国内公证处出具的(DS-3053)公证书。
1、美宝宝的出生纸;
2、美宝母亲的护照首页和赴美签证页复印件;
3、父亲的护照首页复印件(假如没有护照,则可以使用身份证);
4、DS3053为A4双面打印件,目前国内公证处建议最好分开打印,打印两张即可,最好是多打印一份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