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向新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询问得你新单位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单位名称,然后将信息给原单位,原单位为您办理转出业务(填写转移通知书递交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直接通过会员系统办理转出)直接转到新单位,待账户转移成功,新单位便可以为你启封和汇缴住房公积金了。
2、与原单位联系,让原单位凭集中封存清册和你的退工单到新单位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封存,再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告诉新单位,由新单位为你办理转入并启封的手续。建议你联系原单位直接操作转出业务,在其办理完转出手续后一般3个工作日左右账号就能进入新单位了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
1、首先,请新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人获取新单位住房公积金的账号和名称,然后将信息提供给原单位。原单位为您办理过户业务(填写过户通知书,提交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或直接通过会员系统过户),并直接过户到新单位。转账成功后,新单位就方便了。我们可以为您开立和汇出住房公积金。
2、联系原单位,由原单位盖章后,您的退票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单位营业网点,并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告知新单位,新单位将为您办理转、开章手续。建议您直接联系原单位办理转帐业务,转帐手续办妥后,账号可在3个工作日左右进入新单位。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如果员工离开工作单位,只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则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将中断,但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保持不变,剩余部分的本息将保持不变。新加坡公积金将保留在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单位应当办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只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放期间,单位应当代为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人员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
以成都为例:(一)操作规定
1、住房公积金转移包括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两种业务类型。内部转移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且职工个人客户号一致。外部转移是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成都公积金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
2、内部转移:原单位应自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3、外部转移:原单位应自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报经中心审批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4、单位合并、分立,原单位自办妥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应到缴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二)操作程序
1、职工应将转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号、个人客户号、新单位缴存银行的准确信息提供给转出单位公积金经办部门,由转出单位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2、转出单位领取下列表格并按照规定填报。
《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归集表15)一式五联
领取方式:由于表15作为记账凭证,只能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服务大厅领取,不能进行网上下载和复印。
3、转出单位提交申报资料。
内部转移(未转网厅单位)直接向缴存银行提交以下资料:《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归集表15)一式五联(原单位加盖公章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表格填写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工个人客户号、转出单位缴存登记号、转出缴存银行、转入单位缴存登记号、转入缴存银行等信息);
内部转移(转入网厅单位):向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客户号、新单位客户号、新单位名称,即可办理转移。
外部转移应向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异地转移申请一份;
(2)职工个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经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原件一份;
(3)转出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一份。
3、内部转移业务,由转出缴存银行直接受理,单位填写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各项信息均正确的,银行发送转移信息成功;向转入机构发送转移信息失败的,转出单位应核实所填制信息的准确性,以保证成功转移。银行转移业务办理完成,加盖转出银行业务章,将《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归集表15)返回单位一联;
4、外部转移业务,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后,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审批表》一式四份,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签字确认,加盖中心缴存审核章,退单位一份,已发放了联名卡的职工由中心会计部门统一实施转移;未发联名卡的职工仍需单位开具支票到缴存银行办理转移。
5、已办理托管的职工在新单位入职的需办理转移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原单位开具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归集表15)个人凭证联、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号、个人客户号信息直接到中心托管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同上。
个人自行办理还是用人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