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那么什么是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如果要申请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