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不同的职业(工种)级别,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主要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范,对照本人的条件,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申报条件为: (一)初级申报条件 1、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2、本工种学徒期满; 3、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得毕(结)业证书。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 (二)中级申报条件 1、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七年以上。(需提供企业人事劳工部门工龄证明及相应的劳动用工合同为工作年限证明;部分工种须先持初级证后,方可申报中级。) 2、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工作年限; 3、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 (三)高级申报条件 1、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工作年限; 2、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专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 (四)技师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五)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