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定(2006)11号 文件:1、第一册机械设备册说明第二条“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应如何理解?它的计算方法能否引用到其他各册定额中去? 答:不能引用。因为第一册所述旧设备是指拆卸后还要利用的旧设备。施工中遇到旧管线(包括水管、电管)拆除一般应协商解决,费用一次性包干。若协商定价有困难,可按该拆除工程安装基价中的人工费用的50%计算,其中法兰、管件、阀门等安装人工不得计入计算基数。浙江省定额安装工程拆除费怎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