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撤诉后都要再过半年之后才能在起诉的案件,只仅仅限于离婚纠纷案件,而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的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网页链接(1992年7月14日发布)。
本文件引自与人民网
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