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加油站的业主提出申请,并经当地规划、消防、土地、环保等部门签署初步意见,由加油站所在地县、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同意后,再由中石化、中石油在当地的销售分公司分别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审批。
加油站建设完工,达到加油站经营条件,并分别经地级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和省经贸委组织验收合格后,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再凭批准证书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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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建加油站审批的基本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新建加油站基本条件
1、符合本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2、由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
3、符合国家标准《汽车加油站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经营设施符合现有国家标准、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并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各项批准手续完备;
5、有消防安全及石油专业技术人员;
6、财务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健全;
7、符合安装税控装置或使用税控加油机的条件。
(二)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
由新建加油站的业主提出申请,并经当地规划、消防、土地、环保等部门签署初步意见,由加油站所在地县、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同意后,再由中石化、中石油在当地的销售分公司分别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审批。对符合要求,并经审查合格后,由省经贸委出具同意新建加油站开工立项的批准文件,业主凭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工等手续。加油站建设完工,达到加油站经营条件,并分别经地级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和省经贸委组织验收合格后,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再凭批准证书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