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我的打开方式不对,居然有这么多人说挖墙脚无可厚非。三观被毁成渣渣。
我的理解是,可以示好(甚至表白),但请保持在尊重对方感情的范围内。明知对方有男友还一天十个电话,两天一束玫瑰,没事儿摸摸头盖好被,这不叫勇敢,这叫无赖。
的确,这种行为不违反法律,但明显违反道德(说不违反道德的咱谈不到一起,请不要往下看了)。情侣虽然不是法律关系,但也代表了一种长期在一起的决心,情侣的专一也是受道德保护的。
如果你更优秀更合适,请排好队,安静的做个美男子,等着他们自然土崩瓦解,好么。人家盖房子你天天开挖掘机拆,然后还满口自由与爱情,满地打滚:他们还没登记,放开我!!我要去拆房子!!
画面太美了。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所以苍蝇都是勇士么?
还没有结婚,你可以赴约。分寸把握好,毕竟现在的男朋友也不一定是老公。
朋友多了路好走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没有不吃腥的猫,只是对异性的好奇,不是对感情的责任,处理好分寸,祝你好运
你自己就要站在你男朋友的角度去想,你自己有了男朋友和别人相处就要限制一下交友的程度。该拒绝的就要拒绝,你想继续就能继续,你不想继续就不继续,建议你适当的调整一下自己与这种朋友的距离。
能,只要约不做过分的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