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审不服上诉到二审的话,具体下判决的时间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加以区分的,并不是每个案件下判决的时间都一样。
上诉是有期限的,如果过了上诉的期限,你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文书,肯定对方没有上诉,在判决书上就有注明具体的上诉时限,你可以看一看。判决的执行要等到过了上诉时限期以后才能生效,现在没有执行,但是不代表不执行。
对方上诉法院会及时通知你的。对于执行的问题可以向法院执行庭询问,也可由律师去办理。
不知你是犯了啥错,不过有一点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错就错了只要知道错了就好,要好好做人尽量不犯错,上不上诉只有对方心里知道,你只有成肯的向人家赔礼道歉承认错误,人家才有可能少追究或不追究。
只要法院判决下来肯定执行,案子立下了就有法律责任,你就等着不用担心,法律法规不能怨忘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要享信法律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