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讲,必须实行钱账分管。总账会计和明细账会计则不得管钱管物;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可以临时顶替一下。待出纳来了及时转交,并让出纳开具相关收款收据等证明已收款的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