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如何提取职工档案资料?

2025-02-24 07: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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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委托代理:(1)由本人填写《常州市职工个人委托保管人事档案申请表》;
(2)提供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a、户口簿户主页(确定户口性质);b、常住人口登记卡;c、身份证;(3)经审核后,由公共职介机构出具《职工存档联系函》调档;(4)档案资料中必须有以下材料:a、招聘或录用进单位的手续;b、劳动合同书;c、离开工作单位的原始证明材料;d、企业职工调整工资情况表(工资横卡);e、职工养老保险手册;f、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劳动手册。代理机构在接到单位或个人委托申请后,及时审查有关证件、材料,调查核实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的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接受委托的答复。代理机构与受理委托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建立劳动事务代理关系。按照合同约定,委托单位或个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用,代理机构为委托单位、个人代理其委托的业务。代理合同有效期满时自行终止。委托单位和个人如需延续代理关系,应提前一个月,携带合同书及有关证件材料,到代理机构重新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委托代理档案人员如被新的单位录用,必须提供城镇招工录用花名册复印件(经劳动部门备案)和单位调档介绍信,由单位劳资部门工作人员前来提档。如重新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理,必须由其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开出调档介绍信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前来提取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