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即可立案。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