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收入错误,该怎么补救?

2024-11-01 06: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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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纳税申报期内,可以联系税管员或联系办税大厅的税务工作人员,撤销错误的报表。再修改后重新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时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

第二条、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

回答2:

累计数对不是按累计数提所得税的。如果累计数错了可以到税务找专管员修改数字你自己不能撤销申报。然后再填一个正确的报表。如果数额不大可以在第四季度调整。

回答3:

  1、纳税申报期内,可以联系税管员或联系办税大厅的税务工作人员,撤销错误的报表。再修改后重新提交
  2、过了纳税申报期的,可以写申报错误的证明,并书面报表到税务大厅申报修正。
  3、税款多退少补,退回多缴税款,需要写申请报批。
  4、平时做好与税务的沟通工作,良好的税企关系很重要。

回答4:

找你主管税务局的专管员,联络员,可以说明情况写报告,要求更改信息的。只是要走流程,找人签字。

回答5:

企业所得税季报不是非常重要,每年汇算清缴都会做调整,所以您不用着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