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准备的最重要的证据就是现在的公司曾经许诺过要聘用你的事实。
你在离职前应该让新公司给你发一个书面的入职邀请函。如果没有类似这样的证据,情况对你实在是不利了。
建议你暗中收集证据,不要被新公司发现。如果没有证据即便是诉诸法律也是很难赢的。
是从原来的公司离职准备去另一家公司,拖延入职可能是公司面临着内部调整,出现变故。当初有给你的入职通知书的可以以恶意磋商起诉他们要求损失赔偿,不过重要的再找一个工作,同时等待他们的下一步
原公司与现公司是否有关系?你是否已在现公司上班,若已经上班,那么你已经是该公司的职员,完全可以要现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还未去上过班,可能就会有些麻烦了,你是否可以证明现公司曾向做过什么承诺,比如你离开原公司就和你签订合同一类的,最好是书面的,那么你可以以此向法院要求缔约过失责任,要求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