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真正清朝的规定来说,是不能这么做的。
在清朝,不是皇族女儿而被封为郡主的只有一个人,就是定南王孔有德的女儿孔四贞。因为孔有德为清朝打天下立下汗马功劳,最后一家都死难于广西,只剩下这么一位孤女。所以孝庄皇太后收她为义女。
皇上的女儿正式的封号是公主,而不是格格。格格是用于称呼亲王、郡王等宗室及满洲贵族的女儿,相当于“小姐”。
皇上的女儿封固伦公主或和硕公主,固伦公主地位高于和硕公主,是用于封皇后所生的女儿,和硕公主用于封妃嫔所生的女儿。无论是固伦公主还是和硕公主,都是公主,而不是郡主,都比郡高地位高得多。亲王的女儿才会被封为和硕格格,汉语译为“郡主”。
当然,爵位也不是绝对的。一些得宠的和硕公主甚至和硕格格,会晋封为固伦公主,比如乾隆的十公主和恭亲王的大女儿。还有就是皇帝的养女,即使不是亲王的女儿,一般也会被封为和硕格格。一些多罗格格(县主,比和硕格格低一级)甚至固山格格(县君,比和硕格格低两级)如果许配给蒙古的王公,有时候也会提高爵位,晋升为郡主(和硕格格)。
但是,这些被封郡主的人,除孔四贞外,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她们本身出身皇族,而不是收养异姓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