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适用调解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不采用调解的方法,也不能用调解书的方式结案,而必须依法判决或裁定。2、具体内容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之所以不适用调解原则,主要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1)、行政权是国家法定权力,行政机关只能依法行政,不享有处分权。2)、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在管理过程中的不平等地位,使得行政诉讼中缺乏适用调解的前提和基础。3)、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判,要么合法,要么违法,没有第三种选择,也没有调解的必要。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在对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关赔偿的部分则可以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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