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缴纳税费核定(调整)通知书里面的税费是怎么算的?

2025-04-23 19: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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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该《通知书》告知信息如下:
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7%、3%、2%的税(费)率计算缴纳。
2、堤围防护费按照核定销售额15000元依照0.1%费率计算的,每个月应缴堤围防护费15元,
3、个人所得税按照核定销售额15000元依照1%附征率计算的,每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50元;
4、上述税费在月度末了次月15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