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哪部分是不需要纳税的?

2024-11-06 16:51: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工资不需要纳税的部分;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另外,个人用于缴纳三险一金的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规定:
  “从2007年1月1日起,出差人员住宿,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对因公出差,在当地规定标准范围内取得的差旅费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并入取得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2:

工资中不用纳税的部分有:
1、按照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律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

回答3:

纳税不是根据具体科目,而是根据这些工资的合计数,按照每月超过3500的部分,分级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每月不超过3500的部分不交税。
希望帮助到你。

回答4:

超过3000元也要纳税

回答5:

我工资才58O0,产量奖3OO,还扣我28元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