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共用设施对业主造成伤害,物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是怎么规定的

2025-03-10 0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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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议拍好图片,有证明人更好。最起码物业没有维护好设施,造成伤害肯定有责任了。
希望能给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