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察举制变为了科举制,隋唐时期在官吏选拔上的最大贡献是创建了科举制。科举制与察举制最大的区别,在于察举制是由他人推荐,考试为辅;而科举制为自我推荐,以考试定取舍。科举制度在唐代起了重要作用。他改变了前代选官制度中权力下移之弊,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把官吏的选拔权彻底收归朝廷。还扩展了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打破了官僚世家倚仗门荫资历对政权的垄断,为中小地主乃至平民开辟了入仕途径,形成了由下层社会到上流社会的政治通道。特别是科举制度将教育制度与选官制度结合为一个整体,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僚队伍的知识化,有利于陶冶官吏的操守品行,在文化层次上,保证了社会思想与政治思想的高度融合,在维持社会稳定方面有明显作用。所以,科举制度不但得到了唐代统治者,而且得到了以后各个王朝的高度重视,成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制度建树之一。
在上古时期,主要官职都是世袭的。秦汉时期逐渐采取选拔官吏的办法。魏晋南北朝时,选拔官吏由地方政府进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标准全凭门第出身,于是名门望族子弟被选为上品做高官,庶族寒门出身的人只能被选为下品小官,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2)与秦汉选拔官员的推举制相比,科举制的标准比较唯一和客观,主要依据考试成绩选拔官员的方式,使许多出身寒微的人能通过科举走上仕途。而推举制人为因素太多,容易为少数有权或有势的人把持.后来就发展成按出身门第来选拔官员,这对个人是不公的,也不利扩大并巩固封建王朝的政治统治基础。创置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它适应了庶族地主阶级必起的历史趋势,为地主阶级的各个阶层加入统治集团开辟了道路。隋朝实行的科举制度,一直为以后的封建朝代所沿用,并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成为封建国家选选制度。和隋朝以前的选官制度相比较,它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对维护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起了重要作用。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京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每年贡士3人,后设不同科目选拔人才。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选拔人才,就是以应策取士。分科取士就是科举的前身。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学院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科举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永制。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