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回老家 在北京交的社保怎么办?

2024-11-02 18: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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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为了不影响自己后续的社保权益,社保千万不能断缴!!!

对于企业职工来讲,社保的中断是会影响到以后的养老待遇,因为社保缴纳计算的是累计缴费年限,影响的是缴费年限,也就是退休工龄。

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影响按时退休。

社保间断,对于工龄是有影响的。

因为现在只要在单位工作,但是单位的工作工龄,只能作为计算单位工龄工资的依据,不作为退休工龄计算。

比如在单位工作了10年,而且这个单位属于民营企业,那么无论是1992年之前,还是在1992年之后,这个工龄都是没有用处的,有用处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因为民营企业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实际缴费年限,所以如果间断时间比较长的,将影响自己按时退休。

特别是部分年龄比较大的人员,如果不间断,可能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按时退休,但是如果间断的时间比较长,就有可能需要延迟退休的。

  2、影响养老金的高低和医保退休。

按照社保的缴费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长得。

间断时间长了不仅要导致缴费年限减少,本来有可能缴费年限能够达到20年,结果因为中断了几年,导致退休时缴费年限只有15年,缴费年年限的减少,导致个人账户资金减少,最终的结果就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都会减少。

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比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长10年左右,由于缴纳时中断了,那么在退休前补缴的年限就比较长,补缴金额也比较高,给自己增加沉重的补缴负担。

离职之后换城市发展,社保问题一定要重视!!!

如果缴纳的年限不久,也就一两年,甚至两三年,打算离京后,要提前把社保关系转出,转到你要去继续奋斗的城市。

这样其实基本上也是亏的,因为你在北京缴纳社保的金额通常要比二三线三四线城市的社保基数要高一些,转走意味着有一定的损失,但是总比不转走,全部损失要好得多。

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离京,记得把社保关系转走。
一旦转走,损失就发生了,北京缴纳社保基数高于地方的二三线三四线城市,年限越久,转走后你的沉没损失越多。

要么果断转走,肉疼就肉疼了,要么就在北京继续交,缴满十年可以在北京领取退休金为止。
结果上当然也是有区别的,就是到了退休的时候,地方领到的养老金要比北京的少,具体少多少,那要看你交的年限和缴费基数决定了。

因为是牵扯到十几年,甚至二三十年以后的事情,所以,这里没法帮到你做选择,有些人看到的是眼前的既得利益,有些人看到的是今后的利益,各有千秋。

考虑直接转走的朋友,需要自己去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业务,具体详细流程去社保局窗口咨询,需要准备的材料,按着社保局的要求,准备材料办理业务即可,通常都是可以顺利转走的。

嫌麻烦也可以找社保代理公司直接办理。

对于考虑继续交的朋友们,无外乎就是只能找一些代理机构进行缴纳,可以在线下找一些代理机构直接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办理就可以。

也或者找类似于蚂蚁社保这种线上社保代缴服务进行办理业务也可以。

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办理都是自己花钱给自己交,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这种方式多少都会受一些服务费或者代理费之类的,花钱办事也是在情理之中。

不管你是把社保转移到外地也好,继续留在北京也好,不要把你在北京缴纳过社保的这个事儿忘了就行,毕竟这笔钱,也是你在北京奋斗工作、打拼换来的。

回答2:

1、当事人属于跨区实现就业后,在新的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应带上本人的社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解除书、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符合要求的照片等证件及资料;
2、向社保关系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接,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我国《社会保险法》。

回答3:

回到家乡后,你没有参保也没有去办理社保转移,你的社保还在北京的,你回北京后重新参保后,以前的社保信息会随你的身份信息带过来的,你两个月没交社保,中断也关系不大,因为社保是计算累计年限的,不过,你也可以咨询社保局,是否可以办理补缴。.不需要马上转的,现在并不是全国联网,去不同的城市都是需要重新开户的,无论转不转,只是转了以后,那么可以把原来和现在的累计在一起

2.完全可以,并且这个也是最好的选择了(我认为),因为现在异地转移麻烦的很,等有新政策了,会相对简便一些的手续

3.一般是不需要的,除非你所在地方有特殊规定,比如在大连或者沈阳就规定了不能中断,必须是连续的,这样就是需要补交了

绝大部分地方是没有这个强制要求的

可以转的 具体操作你问问当地的社保中心 或是问问北京的社保中心都可以 好像听说现在社保改革 都是唯一身份识别 是跟着你一辈子的

回答4:

1、当事人属于跨区实现就业后,在新的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应带上本人的社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解除书、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符合要求的照片等证件及资料;

2、向社保关系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接,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回答5:

社保转移条件

社保转移是一个非常常见的事情,当然在社保转移之前,我们要具备一个条件。

就是你必须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那么是属于一个自由可以转移的状态才可以进行社保关系的转移。

如果说你是属于企业的在职职工,并且还没有和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转移社保关系的。

只能够自己和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不论是以什么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的,然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企业单位就会做减员的工作,那么只要是你的社保关系,从原工作单位减员出去以后,就都可以进行自由的转移了。

社保转移过程

转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新的参保所在地开具社保的接收函,你只要符合这个社保接收的条件就可以。

比方说你在新的参保所在地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开具社保接收函,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正常的进行社保关系的转移,在转移的过程中会有转移涵和缴费明细交到你的手里,这样的话把这个转移涵和缴费明细交到新的工作单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