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扣满了12分不可以直接去考试,需要参加培训。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扩展资料: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要求,从10月8日起,湖州市区驾驶人满分考试统一到市车管所。
驾驶人首先在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满分教育通知书》,再凭《满分教育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市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学校报名参加为期7日的学习。学习结束后在学校进行考试受理及预约,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人民网-驾驶证扣满12分后如何参加学习和考试
不可以的,必须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之后才能参加考试,重新拿回自己的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当事人违章驾驶证记12分,如在实习期,会被注销实习准驾资格如过了实习期,需要当事人15天以内,持身份证,驾驶证,到违章地区车管所,或核发驾驶证地区车管所,申请7天的学习,然后20天以内考试,合格可以清除记分,恢复驾驶证。
驾照扣满了12分不可以直接去考试的,需要参加为期七天的学习。参加学习后再考试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