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怎么查询和提取?

2024-11-17 13: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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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查询方式:

  1. 苏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网址为:https://gr.szgjj.gov.cn/retail/

  2. 苏州工业园区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网址为:http://www.sipspf.org.cn/SZGJJ_ORG/corp/login.jsp

提取:

第一步:

  1.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 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 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 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 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苏州公积金提取

  • 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提取材料

  1. 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2. 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

  3. 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公积金材料

  4. 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5. 租房提取材料

  6. 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7. 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

  • 提取流程

通用提取流程:

第一步:

  1.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 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 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 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 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最新政策:

从2016年9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简化,今后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将更方便、更容易。

从9月1日开始,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的业务,也在流程上做了简化。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经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那么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 提取额度

可以全额提取的情况: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退休的;

  3.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7. 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8. 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9.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10. 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可部分提取的情况

  1.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提取金额(多人提取的,按合计金额,下同)不得超过所提供购房发票金额。

  2. 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房屋总价指《存量房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售房款金额(不含车库)及契税完税发票中的计税金额三者取低。

  3.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安置房、定销房房价与拆迁补偿额的差额部分。

  4. 购买公有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金额。

  5. 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买金额。

  6.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发票金额。

  • 提取时限

到账时间:从2013年3月1日起,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就已经全面实行了实时转账方式。

公积金账户与借记卡关联

提取时限:

  1. 一般职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需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超过10个月缴存额的部分,方可在还贷期间每年提取两次。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还贷提取的,每年也可提取两次,但个人帐户不必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

  2. 一般职工购、建住房提取,凭购、建住房凭证材料只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的余额。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不贷款的,自购买住房之日起三年内,可每年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最多可提六次。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提取方法:

1.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员所携带上交的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目前查询公积金缴存信息有以下几种方式:

微信查询。在苏州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业务中进行账户查询。

2. 网站查询。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可以查询或打印近半年的个人公积金缴存明细。

3. 本人可以持公积金卡、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管理机构查询或打印公积金缴存明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提取额度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按最新工资基数得出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2.提取次数:一次购房行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参考资料:查询方法-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答5:

提取方法:

1.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员所携带上交的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目前查询公积金缴存信息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微信查询。在苏州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业务中进行账户查询。

2. 网站查询。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可以查询或打印近半年的个人公积金缴存明细。

3. 本人可以持公积金卡、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管理机构查询或打印公积金缴存明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 提取额度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按最新工资基数得出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2.提取次数:一次购房行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参考资料:查询方法-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