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点:组织的严密性;管理的非人格化;技术的高效率;统治的知识化。
缺点:体系庞大,行动缓慢,易导敛低效率;与官僚主义密切相连,具有官僚主义。
官僚制是近代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的产物。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较早阐释和分析了官僚制。
任何组织都是以某种权力为基础的,合理—合法的权力是官僚制的基础;它为管理活动、管理人员和领导者行使权力提供了正式的规则。官僚制既是一种组织结构,又是一种管理体制。现代社会组织的管理就意味着按照正式规则对组织活动进行控制。

官僚制的表现:
多中心的形成使得组织呈现出多形态、多模型,运转更加灵活,组织效益、公平等原则得到更好的体现。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组织发展近年来呈现出这样一种趋势。
整个社会成了一个松散组织的集合体,组织内部的自律意识加强,结构合理科学,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依靠法律与制度进行的宏观控制更加有效。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共管理的任务更加清晰,各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也更加明确,那就是彻底丢掉对官僚制的一切幻想,调整政府发展的规范,从体制上完善管理制度,以更加积极的态度,融入后官僚制的发展潮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