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单位同时要求强制社保,不交就解除劳动关系,社保局只接受一方缴纳,这是正常的。你一个在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存在第二个单位工作,可以作为聘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
一家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另一家改为聘用关系,或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劳务派遣。
2009年以后不允许重复缴纳社保,到你退休时发现重复缴费的,要退一份(只能退个人缴费部分)。
希望采纳。
因为资质要求,依靠社保证明属于公司正式员工。所以都交社保。如果不是国家强制,傻子才愿意多出钱。你应当感谢党的好政策。至于社保在哪里缴纳,考虑长远,不要由于挂证而因小失大。
你选择其中一个公司交,另一个公司提供社保局打印的同时期缴纳明细就可以
这个是没有解决办法的,现在看来的情况是你在两家企业做与两家企业都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两家企业才要为你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而我们国家规定,每个人只能有一个养老保险账户,只能缴纳一份养老保险不能重复缴纳,所以你没有办法在两个企业都参加养老保险,而且在两个企业都参加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待遇也不能重复计算,所以你应该选择一家企业,参加养老保险,而在另一家企业可以以兼职的身份为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