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02号)第三条规定,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建筑公司有权决定代发工资的支付对象及支付数额,依据上述规定,应由建筑公司代扣代缴施工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