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本人同意,私自发布别人的私密照片,算犯法,属于侵害肖像权人的肖像权,个人隐私权行为。当事人有权向要求侵权人停止相应侵权行为,并且道歉、恢复当事人的名誉,消除其造成的影响以及作出相应赔偿,若是双方沟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权、名誉权等民事权益,任何人都不能在不经过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公民肖像进行制作或者公开,甚至是用于营利。若是出现当事人的肖像被人擅自使用,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情形,如果侵权人因此获利的,当事人可先通过协商,要求侵权人根据其所获取的利益来进行赔偿,但如果侵权人所获利益无法确定的或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可以向侵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就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结果不服的,任一方都可以在收到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后的十五天内或者裁定书下达后的十天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上诉状,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不经本人同意,私自发布别人的私密照片,那是侵犯肖像权,也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这是严重的犯法行为,可以上述到法院,由法院来帮你解决问题
当然算,建议不要以身试法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