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遇到欺诈的,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并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投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向电信高层反映,不行的话再收集好证据向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这种事情要自己努力和坚持才有成效的。垄断型的企业普通老百姓是好难拗得过的。它的条条框框都是精心研讨好了的。四个字“陷阱企业”
我也遇到过这个问题,找电信公司理论仗着后台硬理直气壮,消费者协会什么工商也找了实际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根本不管!
拨打123135
以偏概全?